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的设定,共实施下列6项行政许可:
1.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2.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
3. 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指定程序
4. 进境植物隔离检疫圃的指定
5.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
6.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设定,共实施下列6项行政许可:
1. 出入境检验检疫熏蒸、消毒处理机构及人员核准
2. 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3.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4. 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
5.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6. 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三、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设定,共实施下列2项行政许可:
1. 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
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
办公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 邮编:650228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受理部门:检务处 联系电话: 0871-4631119
监督部门和举报投诉电话:监察审计室:4631180 4571451 法制与综合业务处:4571440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址:www.ync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