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仪器设备资料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时间: 2008-10-16

各有关代理商、经销商:

多年来,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实施仪器设备更新和维修、提升检验检疫技术实力的过程中,通过与有关代理商、经销商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互信互利、共谋发展的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为加强我局使用部门与各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宣传和推广适用的仪器设备,提高我局开展仪器设备规划、选型、申报预算和采购等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资金绩效,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征集有关检验、检疫、科研及口岸检查等方面仪器设备资料的活动,热忱欢迎各代理商、经销商参加。现就本次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供内容:

1、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注册证、国家要求取得的特许经营资质证明(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的有效复印件。

2、本单位取得制造商、代理商正式颁发的代理、经销、维修等授权资质证明的有效复印件。

3、本单位经营上述仪器设备的产品报价资料、大型仪器设备标准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期限、方式、费用等)、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介绍(数量、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4、由制造商、代理商正式公布、印制和提供的产品样本资料,国家要求取得的产品强制性认证认可证明(如3C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的有效复印件。

二、    提供方式:

上述资料由各代理商、经销商装订成册后,按不少于19份(套)的数量直接邮寄或送交给我局科技处,联系人:杨仲功,李元蛟,电话:0871-4571382

三、    提供时限、地点:

1、时限:2006610前。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29号,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处,邮政编码:650228

四、其他:

1、各代理商、经销商提供的资料应做到真实有效。

2、本次活动产生的费用由各代理商、经销商自理。

3、我局对所获得信息资料恕不承担保密等法律责任和义务。

4、本通知将在我局网站上发布,由我局科技处负责解释。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