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报检员管理规范的要求,《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报检员应当在《报检员证》有效期界满之日前60日起至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之间,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审核,具体办法如下:
1.上网申请延期:登陆www.eciq.cn网站,进入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主页面,点击左方“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已注册单位”---“报检员延期审核申请”根据电脑提示进行操作,填写完毕后,打印《报检员证延期申请书》。
2.到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大厅进行延期审核,提交如下资料:
《报检员证延期申请书》,由报检员本人签名
《报检员证》
3.延期审核合格的,《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
4.延期审核不合格的,报检员须参加培训考试,并视情况给予扣分处理,培训考试合格后,《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报检员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视为延期审核不合格。
超过《报检员证》有效期仍未办理《报检员证》延期审核的,《报检员证》和《报检员资格证》将同时失效。
各报检员可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网址:http://www.eciq.cn/)查询报检员证延期审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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