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有关要求,为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绩,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产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我局根据出口机电产品的生产特点,确定了出口机电产品全过程监管要素,明确了出口产品生产各环节的实施要求。请各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机电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实施要求》(以下简称《实施要求》,见附件),制定和完善本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口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控制程序,使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得到落实。我局将在日常的检验监管工作中按《实施要求》对各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管结果记录在企业日常监管档案之中,作为每年对企业动态分类和检验监管模式复评的重要依据。
二 00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