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组织开展了AB两类39个涉及食品和建材安全等领域的能力验证活动,累计参加实验室达1500余家次。为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小反刍兽疫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1]30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凡具有小反刍兽疫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了相应的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的实验室,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1]30号)中规定必须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不需交纳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费用;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款项请寄交下列帐户,并注明“能力验证费”:
户名: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帐号:24-029501040005948
开户行:农行昆明市度假区支行营业部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中心。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本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
邮 编:650228
联系人:周晓黎、艾军、祝贺
电 话:0871-4613797/0871-4613797
手机:13577178675 13769143048 13529235257
传真:0871-4613912
附件1:《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报名表》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国家认监委(CNCA)能力验证计划报名
项目编号:CNCA-11-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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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小反刍兽疫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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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法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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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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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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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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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该检测项目资质情况 |
□已获计量认证 编号: □未获计量认证
□已获实验室认可 编号: □未获实验室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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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
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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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实验室应独立地完成能力验证项目的试验;
2. 对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检测机构,将给予一次补测机会;如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认监委要求实验室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3. 对于结果满意的检验机构,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在下一年度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免予对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4. 在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中,出于为实验室保密原因,均以实验室的参加代码表述;
5. 实验室填好报名表并返回能力验证提供者后,不得无故退出本次计划。
6. 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可在能力验证提供者网站上下载(网址:www.ynciq.gov.cn )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实验室(盖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