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标注有新规定

来源: 化矿处时间: 2009-10-28

化妆品标签标注有新规定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已于2008年6月17日发布,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标准对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了新的规定,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的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按此规定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化妆品成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