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通[2009]13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服务外贸发展,是当前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外贸发展的实际,现就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外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效率
越是在外贸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越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维护中国制造的声誉和形象。要突出抓好关系国计民生、影响人身健康安全、涉及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把关工作,突出抓好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等项目的检验监管。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为目标,从重检验检疫向检验检疫与监管并重转变,积极改进和完善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把关效率。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主动调整监管重点和监管模式,在风险分析、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实施风险监控、强制检验、验证和抽查检验相结合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
二、建立科学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调整法检目录
根据外贸发展和质量安全需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法检目录的科学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合理调整法检目录。紧紧围绕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的工作目标,以风险分析为依据,研究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对2009年1月1日起新增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357个商品编码,在6个月的过渡期满前,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和协会的沟通,联合进行评估,提出延长过渡期或做出必要调整的意见,继续落实相关优惠措施。
三、全面推进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加强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分类管理、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及失信惩戒等制度。加强质检系统内部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档案、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和信息发布机制。对从今年1月1日纳入检验检疫诚信体系信息系统的企业,要从2009年下半年着手进行一次初步评价,对质量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及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增强进出口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个人讲诚信、企业守信誉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服务“三农”,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
以服务“三农”为中心,2009年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进一步完善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体系,指导和帮助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收集整理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进出口贸易提供咨询服务。科学确定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方案,强化注册登记、产品风险分级和企业分类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区域化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一批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和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保护,加大我农产品对外准入谈判力度,扩大我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
五、服务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办好大型国际会展
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予以重点扶持,收集研究进口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对企业的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突出技术把关服务作用,支持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出口。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发挥检验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世博会、广交会、东博会等重大国际会展检验检疫工作,提高检验检疫服务能力,制定检验检疫优惠政策,为成功举办会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六、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
进一步推进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绿色通道待遇。大力推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适当放宽申请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对直通放行货物,要加强与海关的密切配合,实行灵活、有效监管。严格实行24小时预约检验检疫制度,建立相关的值班制度和责任制度,向进出口企业公布多种联系方式,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成本。大力支持边境贸易发展,规范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秩序,简化工作程序,下放审批权限,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
七、加大宣传协调力度,帮扶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
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协作配合,为检验检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让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便捷地了解检验检疫各项优惠政策。对进出口企业组织开展各类和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其用足用好各种便利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优势,引导、帮助国内商(协)会和企业积极有效参与国际贸易和应对各种技术贸易措施,最大限度维护我出口企业的权益。
八、扩大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创建活动,为外经贸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国际卫生机场和港口创建活动,逐步扩大国际卫生机场和港口数量,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外贸发展。建立健全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制定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口岸卫生控制核心能力建设,保障口岸正常运行。积极与劳务输出主要目的国家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国对劳务人员入境的卫生检疫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出境前的体检工作,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健康,确保对外交往正常进行。
九、积极参加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围绕推动现代物流发展、加快进出口商品验放的目标,积极参加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加强与口岸管理部门、物流部门及相关企业的互联互通,以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作为切入点,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物流信息互通。在确保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密监管的前提下,对进出口物流信息提前处理,实现手续前推后移,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效率,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与各方面协作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向社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利用各种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检验检疫工作。认真落实《关检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旅检口岸X光机“一机两屏”等工作,创建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认真落实《贸检协作备忘录》,创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与民航、铁路、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扩大合作范围,深挖合作潜力,打击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服务外贸发展。主动向各级地方政府提供检验检疫信息,其中进出口质量状况和进出口商品报检报验变化情况应每月按统计口径提供,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把保增长,服务外贸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和战略部署,发挥部门优势、履行法定职责,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在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