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验检疫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来源: 办公室时间: 2008-11-06

     2008年10月8日,云南检验检疫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国珍同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政工处、人事处、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局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汇报传达贯彻《云南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然后与会同志共同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08〕19号)。大家认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会议认真讨论审定了根据中央和省委开展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而制定的《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为2008年9月下旬至2009年2月下旬。会议决定我局开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为学习调研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开好全局动员会。第二阶段为分析检查阶段,是承前启后、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切实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会议决定党组书记、局长范国珍同志为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有为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班子领导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积极协助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各党支部书记(处室部门的党员负责人)是各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尽职尽责,确保抓紧抓好。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会议决定成立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范国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并选调有关处室人员参加这项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范国珍局长最后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和圆满完成好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更加有力地服务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来开展;三是要重点找出云南检验检疫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加以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学习实践活动”是个重大活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统一安排,处理好开展活动与保障正常业务运转的关系,通过活动促进各项工作;五是要加强与省委指导组的请示汇报,在指导组的指导下,努力争取把全局的“学习实践活动”抓出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