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处积极探索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新路子”
为全面落实“质量提升”活动的具体要求,云南局机电处从制度、程序、方法上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云南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创新检验监管新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新路子”。通过增强工作的有效性,不断挖掘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新亮点。
2008年,云南局机电处制定了《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机电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链条实施要求》(以下简称:《实施要求》)。形成了针对出口机电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和对进口机电产品从市场调研、产品选型、招标、合同签订、装运前预检验、安装调试全过程的两个监管链条。
在今年的“质量提升”活动中,为进一步落实两个监管链条的有效运行,机电处通过多次派员到企业宣讲两个《实施要求》,积极帮助企业识别过程控制环节、策划和建立过程控制程序文件。按照全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要求,实现对进口机电产品从选购到验收、出口机电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目前,大部分进出口机电企业已按照《实施要求》,识别了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制定了全过程控制程序文件。根据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该处对进出口企业的全过程进行抽查检验,做到重点督察、跟踪验证。
实践证明,两个监管链条的建立全面提升了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运作效能:一是促进了企业自检自控水平的提高。形成以企业自控为主、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为辅、行业有效自律的检验质量保证体系;二是树立了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把原来“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三是通过风险分析,抓住了关键环节和关键点,增强了检验的针对性;四是实现了检验监管模式的转变,从单一检验型向监督检验型转变,重视过程监控,检验检疫人员工作重点转向对企业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关键工序和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合格评定活动。
机电处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探索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新路子”,既提高了检验检疫人员自身的素质,又增进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交流,达到了检验监管工作有效性和进出口机电产品质量“双提升”的目的。(作者:崔晓兰 编辑:熊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