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局“实”、“大”、“全”、“多”四大举措力保进出口食品安全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云南检验检疫局举全系统之力,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检验监管模式,扎实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努力应对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妥善处置出口食品农残超标突发事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努力促进云南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有力维护云南省进出口食品安全,积极为云南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监督把关工作“实”
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这项工作,云南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指示要求,积极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全面认真做好云南辖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工作。
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到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该局在狠抓质量整顿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细节的落实,呈现出了七大工作亮点:一是认真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出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出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三是全面实施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填写进口食品企业备案表,积极敦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管理制度;四是在总局监控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制定进出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和食品添加物质监控方案和抽样计划,将云南省重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纳入国家监控;五是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组建云南局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工作专家组,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六是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定期通报会商机制,主动搭建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信息通报会商平台,定期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会商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七是明确责任机制,云南局与各分支机构签定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通过一系列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使云南局“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卓有成效,初步建立健全了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也使该局的“质量和安全年”真正成为“质量整治年、质量建设年、质量提升年、质量宣传年和质量服务年”。
服务发展作用“大”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云南局积极把服务体现在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外贸、服务企业的有效性,全力为云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突出地方特色 按照“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的总体要求,云南局结合辖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企业计划和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深入一线,倾听企业呼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了充分发挥云南小粒咖啡的出口优势,促进其扩大出口,该局先后多次派员到全省咖啡主产区德宏、保山、普洱等地区的后谷咖啡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和指导帮扶,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咖啡种植区域化备案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帮扶举措,2009年云南省咖啡出口呈现了大幅增长,创汇完成8014万美元,同比增长25.9%。
——注重教育培训 松茸一直是云南大宗出口农产品之一,直接涉及到60多万边疆少数民族农民尤其是藏区农民收入的问题。为了确保今年松茸顺利出口,云南局组织制定了《2009年云南出口松茸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从采摘、收购、运输、加工、存储一直到出口各个环节的检验监管体系链条,并对原有的“溯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理的细节措施,积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加大“检、政、企”的配合协作力度,加强出口松茸产业链的源头关键点——采摘农民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着力推动产区地方政府推进出口松茸源头防范农残污染的“乡规民约”机制的建立。2009年,云南局联合云南省商务厅和云南省松茸商会分别在出口松茸的主产区——大理州剑川县和楚雄州召开了两次有产区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口企业、村民小组长、采摘农户代表以及部分中间商代表参加的出口松茸质量安全产地宣传培训会。通过该局的一系列举措,2009年云南省松茸出口实现了“高门槛”下的恢复性增长,全年共出口鲜松茸1964批、901.68吨、出口创汇4358万美元,与2008年相比分别增长11.27%、66.26%和40.45%。
——强化源头管理 云南局积极推进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备案工作,对出口茶叶、咖啡、蘑菇、朝鲜蓟、青刀豆、新鲜蔬菜、水果、罗非鱼、活猪等食品生产原料进行种养殖基地备案,2009年共完成对30万亩茶叶基地和77.8万亩蔬菜、水果基地的备案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出口食品以及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化备案工作,完成了对大理州宾川县18.5万亩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的考核验收,着手筹备和探索推进出口咖啡种植基地区域化备案工作,全面提升云南省出口食品原料的种养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从源头确保了云南省出口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
积极帮扶方法“全”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云南局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帮扶工作有效性提升,注重提高各类问题的解决率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对企业面临的发展中的各种问题,竭尽全力寻找破解之策。
由于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的影响,导致云南的奶粉出口缅甸和越南等国家受阻,给云南乳制品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云南局一方面积极派员驻厂对企业的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管,另一方面积极与总局相关司局进行联系、与沟通,并加强与缅甸和越南相关部门以及外商的沟通与交流,最终分别于2009年1月和5月促成了云南奶粉恢复对缅甸和越南的出口。
2008年12月,云南输欧牛肝菌类产品被德国检出尼古丁1.66PPM,超标166倍(标准为0.01PPM),致使出口受阻。为了及时摆脱这一困境,有效打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证明牛肝菌中尼古丁为内源性物质,而非后天污染所致,促使欧盟放宽限量标准,确保云南牛肝菌顺利出口,云南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在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企业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对牛肝菌尼古丁成因进行调查分析的科学研究工作。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形成最后的科学研究论文报告,进一步证实了牛肝菌等食用菌类中的尼古丁为内源性代谢物质,而非后天污染所致的推论。同时,云南局在总局食品安全局的领导下,加强与云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对欧的宣传、推介和交涉工作。
质量宣传渠道“多”
为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的支持,按照总局的有关学习与宣贯要求,云南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扎实有效地抓好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宣传贯彻的相关工作。
一是按照总局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食品进出口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进企业百日宣贯”活动,帮助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二是采取自学、集中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竞赛答题、试卷考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当前公务员普法工作的重点;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全力拼搏,奋勇冲刺。在前进的跨越路上,全力以赴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全面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巨幅画卷正徐徐舒展。在全面整顿食品安全的关键之年,云南检验检疫人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精神为努力促进云南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再添新彩,再攀新高。